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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详解2009年高考报名六项政策规定

来源: 责编:互联网 时间:2023-06-30 18:09:47
导读
    高考,年年考年年新。备受全社会广泛关注的2009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帮助广大考生及家长更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高考报名的相关政策,现就我省明年高考招生报名工作中有关具体要求和规定作以解读。

  报名办法与规定

  报名时,每个考生须持就读高中学校毕业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09版)等证件(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往年在我省参加高考的完整档案,内含往年的报名表、体检表、志愿表、资格审查表、会考成绩单、高中阶段学籍档案,否则不予报名)。在外省借读高中毕业生还须提供借读省省级会考成绩证明(取消会考的省除外)、省外借读生资格审查登记表(注册表)及高中阶段学籍档案材料。教育厅及州、县教育局在省外集体办班学生的注册号已发至各考区招生办公室,考生可在报名点查询并填到报名表上。

  报名时,考生必须亲自到报名现场进行数码照相(免冠半身白色背景彩色),他人不允许代报。考生数码照绝不允许拿照片反拍,更不允许拿存储好的照片代报或复制会考库照片,否则取消资格后的遗留问题由报名点招生办公室和有关学校负全责。

  报名时,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考生会考信息、注册信息,高考报名库照片与会考库照片如系同一底片的,不核发《准考证》;《注册表》照片、会考库照片与高考报名库照片不是同一人的,按假学籍及冒名报考处理,不予报名。否则在高考生中出现冒名考试等现象由报名点招办负责。

  报名时,考生在我省设置的文史类、理工类、对口高职及单独考试类三个大科类中选择一项,再在“考试类型”栏明确填写相应代码。同时要填写清楚考何种外语。

  艺术类考生待专业考试结束后,取得合格证者由考区招生办公室上报名单,未取得合格证者改按文史类、理工类编排考场(“三校生”报考艺术类后未取得合格证者按对口高职编排考场)。

  少数民族考生参加蒙文、汉藏对照试题考试的,在报名时应填写清楚。

  录取的新生按身份证号向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考生必须准确填写号码,否则进入高校后将无法办理助学贷款,高校毕业时也无法获得毕业文凭。

  高考时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

  考生政审要求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往届毕业生和省外借读高中毕业生由乡镇、社区负责作出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报名登记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现实认识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考生体检要求

  所有报名学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工作由考区招生办公室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省招生办公室确定终检医院,对体检中有异疑的考生进行复查,并作出最终裁定。体检时间由各考区确定。

  其他方面的规定

  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名确认,省招办不再接收任何修改,考生和家长必须为自己确认的信息承担相应的责任。《报名登记表》原件及《诚信考试承诺书》由考区招生办公室保存。报名库最终以电子信息为准,经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学校和报名点招办盖章后的报名表打印件装入考生档案。

  高考报名和审查档案时考生必须提供经公安部门入网打印的户口簿。并与身份证进行详细核对。凡是曾经从省外迁入我省的户口,报名时必须提供考生及家庭成员从省外迁入我省的《准迁证》、《迁移证》复印件,复印件上要加盖落户派出所和批准落户的州(市)、县(区)公安局户政处〈科〉的审核公章(装考生档案备查);家长在青投资经商的还必须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给家长本人的营业执照(五年以上),由考区招办负责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留作建档。否则不予报考。

  《报名登记表》中的“详细住址”栏必须填写考生家庭详细住址、收件人和邮政编码,不得填写他人地址、不得将通知书寄往其它省份(包括亲友或学校教师);“联系电话”必须是考生本人及其亲属的,而且在录取期间必须有人接听,否则造成的落选问题招生部门概不负责。 《资格审查表》中的“往届生必填栏”相关内容与考生本人实际必须一致,否则将按弄虚作假处理。

  省内院校按五年“直通车”(或五年一贯制)录取入校后,今年将直升高职的学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

  要严格审查私立高中毕业生和一次性报考7—8门以上会考后参加高考报名学生的户口簿、户口迁移手续、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籍档案、资格审查表等证明(件),不符合条件者绝不允许报名。

  被高等学校同意录取的保送生、单考单招生以及省属院校的“专升本”学生都要参加高考报名、体检,建立电子档案,否则无法办理录取审批手续,教育部也不予注册。

  考生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各考区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青政办?眼2007?演17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集中精力认真严格审查已报名学生的在青高考资格和加分条件。要成立政府牵头,教育、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普通高校报名资格审查领导机构,认真制定资格审查实施办法,明确教育、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职责,建立教育、公安部门在考生资格审查、封堵“高考移民”工作中的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专项督察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有效管理机制。对“搭桥户”、“空挂户”、冒名高考者以及空挂学籍等违纪违规考生要严肃认真地进行清查,坚决取消报考资格,坚持公平正义,切实维护我省考生利益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要对所有报名学生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接受考生和家长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公示的主要内容为:考生姓名、报名号、毕业学校、班级、家长及就业单位。公示名单要抄送省招办普招科。具体公示办法为:省招办负责分别在《青海招考指导》、青海招考信息网上公示省外借读高中毕业生及省内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高考报名者名单;各考区招办对本辖区报名学生按报名学校打印名单后在原报名学校公示,重点监督高考移民在省内中学空挂户籍、骗取学籍的行为;对往届毕业生要重点进行会考库和高考报名库信息核对,严防高考移民里外勾结,冒名高考;对省外借读生的注册资格要作进一步核实,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要坚决取消报考资格。各考区要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工作,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

  资格审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高考报名过程为第一阶段,对所有报名学生的户籍、学籍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在青报考资格者不予报名;高考前(即6月6日前)为第二阶段,对已报名学生的在青高考资格进行审查,对可疑对象的户籍、学籍情况进行摸底和走访调查,尤其对户口簿、迁移手续的真实性进行认真比对,不符合条件学生名单在发放《准考证》前必须报到省招办注销;高考结束至录取全过程为第三阶段,重点审查上线考生和预录取状态考生档案资料,不符合条件者经考区招委再次审查确认后由当地政府行文向省招委上报材料后取消录取资格。第三阶段被省招办查处并取消资格考生的信息将提供给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人员予以责任追究和处理。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纠正不正之风。各考区还要对考生认真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密切关注动向,切实加强管理,发现考生雇用“枪手”替考、网上传递答案等可疑情况即刻向公安机关报案。

  报名考试经费

  文化课考试费每名考生每科次缴纳23元,按五个科次缴纳(民考民考生另加少语文考试费)。由考区招生办公室收齐后,按每名考生每科次16元标准缴省考试管理中心。

  体育类考生专业考试费每人缴纳60元(不含文化课考试报名费)。在上报报名信息时,按每生50元标准缴省考试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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