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婷婷 通讯员 朱建华)省教育厅将对独立学院本科专业首次进行教学合格评估,评为“不合格”的将被撤销本科专业设置。目前,我省独立学院都在积极“备考”这场 “大考”。
省教育厅在今年2月公布2009年湖北省省属高校普通本科专业目录时已明确,从今年起,对已有一届毕业生的所有普通本科专业(除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省品牌专业点和立项建设的品牌专业点外)开展专业教学合格评估工作。评估“不合格”的专业将停止招生,并公告撤销。
评估将从建设规划与培养方案、专业基础条件、师资队伍、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管理、人才培养质量等7项评估指标、20个主要观测点进行。据悉,对于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专业,将给予“撤销专业”的处理。对于评估结论为“暂缓通过”的专业,限期1年整改,整改期间给予其“限制招生”、“学校一年内不得增设新的本科专业”的处理。若经专家组复评确认合格,可予以“合格”;复评仍“不合格”者,给予“撤销专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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