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通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同志符合公务员录用资格条件,拟同意录用为我院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院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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