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高招办汇总全国各在京招生院校当年在京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的《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简称《招生专业目录》)是考生正确填报志愿的依据。《招生专业目录》共分为三大部分:
一、艺术类
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
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
二、文史类
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
本科一批录取院校
本科二批录取院校
本科三批录取院校
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
专科普通批录取院校
三、理工类
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
本科一批录取院校
本科二批录取院校
本科三批录取院校
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
专科普通批录取院校
考生填报哪一类的院校,应在该类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查找,在使用《招生专业目录》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认真阅读,分清批次。
考生在查找使用前首先要仔细阅读说明,分清目录中招生院校和专业所在的批次以及各种数字、各种代码、各种符号所表示的含义。专业代码不能与专业的招生人数混淆。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左侧的数字是该学校(专业)的代码,右侧数字是计划招生人数,凡专业名称后注有“▲”的均须有外语口试成绩。凡专业名称后注有“■”的均须面试。
2.科类不能混淆。
文史类考生使用文史类的《招生专业目录》,要在文史类《招生专业目录》中查找自己所要报考的院校和专业;理工类考生使用理工类的《招生专业目录》,要在理工类《招生专业目录》中查找自己所要报考的院校和专业。
3.经专业考试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在填报艺术志愿时,要使用艺术类的招生专业目录,并将报考的学校和专业,按文化课考试通知单(成绩合格证)指定的批次进行填报。艺术类的本科志愿填在本科提前录取学校栏里,艺术类高职的志愿填在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栏里。在《招生专业目录》里已经将本科提前录取院校和艺术类高职录取院校分开刊登。
专业后注有“文史类”的只招收文史类考生,注有“理工类”的只招收理工类考生,未注明科类的专业文理兼收。
招生院校未注明承认其他院校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的,均只承认本校的专业考试成绩。
在美术类专业中,注有“★”标记的专业,表示院校以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课成绩录取,注有“☆”标记的专业,表示院校在录取时考生须具备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合格基础上的校考合格成绩。
未取得成绩合格证的,不得填报。
4.报考本科提前批体育教育、社会教育、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要进行体育加试。
5.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严格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院校和专业来填报(包括市高招办的补充通知),《招生专业目录》上没有的不能填报,考生也不能将《2008—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北京招生录取分数分布统计》作为《招生专业目录》来用。因为《分数分布统计》中的学校专业和计划招生人数都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