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龙头村村民鄂某在十六栋房北山附近发现一只野生动物幼崽,并及时将其交给正在此处巡逻的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毕拉河分局龙头派出所民警。经民警现场辨认,该幼崽为狍子,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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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随即将狍子幼崽带回派出所,经过仔细检查未发现该幼崽受伤,但体质较弱难以独自生存,于是民警拿来食物和饮用水喂养狍子幼崽,同时,联络毕拉河林业有限公司自然保护地管理部,并将狍子幼崽转交到自然保护地管理部由专业人员照顾,待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放归大自然。
,无独有偶,近日,内蒙古森工集团根河森工公司两名职工将一只狍子幼崽送到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根河分局值班室,称其在野外植树造林时发现一只野生狍子幼崽。
,民警立即对狍子幼崽进行全身检查,发现其没有任何外伤,应是与母狍子走散,受到惊吓,长时间没有进食,导致小狍子身体虚弱,走路摇摇晃晃。鉴于此情况,民警们自行购买鲜奶进行喂养,因狍子幼崽尚且年幼,民警们每隔两个小时便喂养一次,并成立工作专班来照顾狍子幼崽。目前,狍子幼崽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待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将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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