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沈考)我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27日举行。
为确保2021年我省研究生考试安全平稳顺利,省教育考试院郑重提醒考生:
1.妥善保管自己的居民身份证。研考须识别考生身份证上的电子信息核验身份。没有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上的电子信息无法识别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生须妥善保管身份证,避免遗失或损坏;身份证上的电子信息无法识别,或身份证遗失的考生,请尽快办理新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不能代替正式的居民身份证刷证入场。
2.强化法制意识,遵守考试规则。我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请考生按时进入考点、按时进入考场、按时交卷、严格按规定答题,避免无谓失误影响考试。
3. 遵纪守法,诚信应考。依照《教育法》有关规定,在研考中违规、作弊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考1—3年处理;触犯刑法的,送司法部门处理。
依照《刑法》及两高法《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在研考中组织作弊的,或为他人实施作弊提供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或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自新修订的《刑法》颁布实施以来,在我省研考中组织、参与团伙作弊或代考作弊人员已被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4.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考生考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遵守我省各地防疫措施,服从考试组织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和安排,如实记录本人考前14天(12月12日-25日)的健康监测情况,填写《2021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可下载打印),并于12月26日上午第一场考试时交考点工作人员。提前准备湖北健康码,配戴口罩进入考场。仔细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及其他特别提醒事项,遵守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和考点的各项防疫要求。
请考生密切关注省卫健部门和报考点所在市州卫健部门最新防疫要求,并在考前两周内再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官网查看可能发布的最新考试防疫要求。因考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考点所在地如果要求进行集中隔离,或者其他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可能导致考生不能按时参加研究生考试。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11月27日